在多年以前,购买海外商品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。只有那些亲友在海外的人,才会收到亲友从海外寄来的各种商品。而淘宝、拍拍等C2C电商平台的兴起,为由于时间、距离和政策等无法购买到的商品提供了一条“通路”,同时也培养出一个群体——海外代购。
海外代购群体的成长也经历了很多阶段,每个阶段都有着自己的特色。在刚开始,空姐等经常前往海外的人群扮演着代购的重要角色。随后,当发现代购有利可图之后,留学生及众多华人开始杀入代购圈。而随着微信平台的出现,强熟人关系链更适合设定发散架构,很多并没有海外关系的人群开始代理海外代购商品,上下分级代理的海外代购架构终于成熟。海外代购也呈现多平台共同爆发态势,日渐繁荣。
据数据显示,2013年中国海外代购市场的交易规模超过700亿元,2014年规模超过1500亿元,2015年更是再上一个台阶。随着大众对国内商品质量不信任程度的提高,对海外商品认知度的增加以及海外代购越来越方便,海外代购市场变得越来越庞大。从个人到团队再到公司化运作;海外代购论坛、海外转运、海外仓储等一系列产业化的组织……整个海外代购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。
而随着海外代购市场的蓬勃,越来越多的乱象开始出现。如果从事正规的海外打狗,往往就是赚少许的代购费而已,远远不能满足某些人发财的美梦。于是,制造假的海外商品、假发票、假通关凭证、假报税单等层出不穷,甚至已经形成了一条隐蔽而又完善的产业链。
早在2014年7月份,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在一个隐蔽库房内,查到2000多个标称为各种知名品牌的钱包和名贵手表,而且有些购物发票和POS机刷卡单。在分析这些单据信息之后,执法人员判断这极有可能是一家大型海外代购网店的隐秘仓库。比如为一张标称为香奈儿皮包的购物凭证显示,店铺位于新加坡,但是扫描下方的二维码时,却发现店铺却变成香港岛铜锣湾轩尼诗道崇光百货。
目前制造假冒海外商品成本太低,原本的假冒海外商品只需要花几毛钱去购买假的购物凭证、发票等就能摇身一变成为真正的海外代购商品。相比纯粹的代购费,利润要高出数十倍乃至上百倍。此外,海外代购还存在退换货困难等问题。一旦海外商品出现质量问题,消费者很难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更让人无奈的是,目前海外代购这个快速发展的新行业仍然处于国家监管空白区。政府部门往往是针对线下假货进行监管,面对分散在互联网多个平台的海外代购,由于太过分散,监管难度和成本都过高。而这样的态势也助长了海外代购乱象的嚣张气焰,海外代购已经到了一个分水岭前面——要发展还是要口碑。
有人认为,代购的法律关系的组成包括:实际购买人和名义购买人(即海外代购者)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,委托的内容便是代购者至购物店购买指定商品;名义购买人和商品卖出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。
但实际上,《合同法》中的委托合同关系是指“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”的关系,而大部分代购者是先对其代购的物品进行展示和宣传后,再由购买人经选择后进行代购,并非从一开始就是按照购买人的指示进行代购,可以说海外代购是两个买卖合同关系,因此代购者作为卖方,其将面对所有可能出现的潜在的法律风险,如税收、行政监管、知识产权以及消费者权益等。根据海关总署《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》的规定,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5000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;单一品种限自用、合理数量。也就是说,旅客在境外获取的个人用品入境其总价值必须在5000元以内,同时也不得超过合理的数量,否则就会有构成走私罪的风险。
作为消费者,对于海外代购的投诉,应该找海外相关的当地维权组织来办理,而我国目前为止仅对香港、澳门有一定的海外代购维权组织,这就导致消费者在海外代购利益受损时难以维权。除此之外,根据我国《广告法》的相关规定,在微信朋友圈推销或发布产品介绍,是具备一定广告性质的,但是很难界定它是一种针对性的广告,还是朋友间的一种分享。朋友圈流行的代购多为亲朋帮带的形式,缺乏交易凭证,无据可依,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维权非常困难。
所以在选择海外购物的时候一定要谨慎,需要选择一些比较大点的平台去购买,这样对商品的质量也有保障。